网站首页
行业动态
公司概况
企业文化
相关知识
成果展示
人才招聘
泰和物业
服务范围
暂无该分类内容 !
联系我们
扬州泰和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高邮市
高邮市通湖路225号
电 话:0514-84601313
传 真:0514-84601313
联 系 人:18351059000 梁经理
相关知识
您的位置:
首页
->
相关知识
保安公司之保安服务形象要求标准
1、着装要求标准
(1)除不宜或者不需要着装的情形外,在工作时间必须着保安制服。因私外出时应着便服。
(2)着保安服时,要按规定佩带保安标志。
(3)保安制服不准与便服混穿,不同季节的保安制服不准混穿。
(4)在驻勤单位除工作处,着装时可以不戴帽子。
(5)着保安制服应干净整洁,不准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歪戴帽子、穿拖鞋或赤足。
(6)爱护和妥善保管保安制服和保安标志。严禁将保安制服和保安标志变卖、赠送或借给他人。
(7)着装参加重要活动时,只准配戴领导机关统一颁发的勋章、奖章和证章,不准配戴其他徽章和饰物。
2、仪容仪表要求标准
(1)值勤时要仪表端正,精神饱满。
(2)男性保安不准留长头发、大鬓角和胡须,女性保安辫不得过肩。
(3)不得染发、染指甲,不得化浓妆、戴首饰。
3、礼节要求标准
(1)在下列场所行举手礼:着装遇领导时;站岗、值勤、交班时;纠正违章时;受到领导接见、慰问时,领导视察、检查工作时;参加外事活动与外宾接触时;着装在大会上发言开始和结束时;接受颁奖时。
(2)在参加集会、大型活动奏国歌、升国旗时,要立正行注目礼。
(3)对日常接触的上级领导可以不敬礼。
4、举止要求标准
(1)精神饱满,姿态端正,动作规范,举止文明。
(2)着装外出工作、值勤和出入公共场所时,不准将手插入衣袋。不准搭肩、挽臂、边走边吸烟、吃东西、嘻笑打闹,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3)不准着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严禁酗酒。
(4)要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
(5)要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返回]
上一篇:
更多的保安服务能让企...
下一篇:
执勤保安之保密制度你...
友情链接:
扬州泰和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3
电话:0514-84601313 传真:0514-84601313
苏ICP备14009030号-1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本站*
[
后台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