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物价局、市公安局昨日下发了《关于调整我市保安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明确从5月1日起,我市保安服务收费标准调整。
据悉,本次定价的范围包括:我市保安服务公司为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居民住宅区、公共场所提供的安全守护、巡逻服务(以下简称“派驻保安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其他保安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保安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自愿有偿和委托方付费的原则。
其中,派驻保安服务收费标准:按派驻保安人数为计算单位收费,基准价为每人每月3500元,保安服务公司可在上下浮动不超过30%范围内与委托方协商制定。保安服务公司不得向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和外地到我市进行跨区域经营的保安服务公司及其所属保安员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
市物价局要求,各保安服务公司在开展收费前,应按规定向市价格主管部门申领《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并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税务部门检查和社会监督
---- 扬州泰和物业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