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范围
 暂无该分类内容 !
联系我们

扬州泰和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高邮市
     高邮市通湖路225号
电  话:0514-84601313
传  真:0514-84601313
联 系 人:18351059000 梁经理
相关知识
您的位置:首页 -> 相关知识

南宁一小区业主将车位给朋友停车 与保安发生冲突


  业主买的车位能不能让给别人停车

  1031日,家住南宁市荣和·山水绿城的杨先生将自己的停车位借给朋友停车,遭到保安的拦截。物业对此回应,是从安全角度考虑。“自己的车位应该拥有支配权,物业的行为不应得到支持。”杨先生称,他对此非常费解

  进去被拦截 出来被锁车

  当日早上,杨先生从地下车库将自己的小轿车开出来,把停车卡交由朋友使用。当他的朋友驾车进入地下停车场时,与保安发生了冲突,保安将打开的停车杆关闭。双方发生了推搡,最终杨先生朋友驾驶的面包车还是进入了杨先生的停车位。

  杨先生说,自己高价购买的停车位,就应该有支配权,保安不能拦下车辆。“当时我刚开自己的车出来,给朋友腾位子,我们是在停车场外面把停车卡交给朋友的。”他说,当时他本人在场,朋友的车根本不会将车停在别人的位子上。

  下午3时,接到杨先生反映的情况,记者前去物业管理处调查核实。在记者采访完毕之后,杨先生的妻子说,那位朋友的车子被锁住了。

晚上7时,杨先生妻子称,当时上锁的人是谁不清楚。“对于今天发生的推搡,保安要求我们给他们200元了结,并勒令我们将上锁的照片删除,证据也没了。”杨先生妻子抱怨道。在等候半个多小时后,保安终于将面包车上的锁打开,车子才顺利开出。

车位能否借用 双方有争议

根据购买停车位协议,杨先生于2013年花费10多万元买下自己楼下的停车位。协议细则称,车辆需刷卡方可进入小区,停车需要按照标示牌指引进入车位,不得占用他人车位。“这里面没有规范业主能否将自己的车位借予他人使用。”杨先生提出,只要在不妨碍他人情况下,就应该可以将停车位借给朋友使用。

该小区物业管理处负责人称,每一辆进入停车位的车子,在停车卡上都有标记。小区对外来车辆有自己的安排。“我们对运送货物的车辆有指定的卸货点,外来车辆在正对狮山公园的地方划有临时停车点。”该负责人称,对于外来车辆的管理,物业曾张贴过公告告知业主。而杨先生的朋友驾驶的面包车运送货物,即便杨先生将停车卡给了他朋友使用,鉴于安全起见,他们也不允许面包车入内。

双方均没过错 只因沟通有断层

广西一家律师事务所杨秀秦律师分析称,这个案例双方都没有过错,最大的问题出现在沟通上。

他说,业主将自己的车位外借,是没有违反协议和规定的,但业主暂让车位,应该及时将个人的车位信息告知物业管理方;而物业管理方需要对大多数业主负责,保安作为小区治安的重要主体,有权利对不明情况的外来车辆进行检查,如果有安全隐患,可以进行制止。

谈到物业和业主之间的问题,杨秀秦认为,这样的纠纷出现在沟通断层上。双方应该及时告知,保安方面应该做好疏导,并及时对业主讲解规定,对外来车辆做好安排,“大部分物业通过张贴公告形式来通知业主,这样的方法难以凑效。有时适当解释,事情或许就不会变得那么复杂了”。

                                         ————泰和保安宣

[返回]   
扬州泰和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3
电话:0514-84601313 传真:0514-84601313 苏ICP备14009030号-1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本站* [后台管理]